【官方回應】財團法人台北清真寺基金會 鄭重聲明及三大要求:
【官方回應】財團法人台北清真寺基金會 鄭重聲明及三大要求:
1. 台北清真寺於 1960 年完工,而「財團法人中國回教總會」於 1969 年才登記成立。
財團法人台北清真寺基金會是台北清真大寺董事會於民國94年申請辦理組織法人化的延續
,也是實質管理維護者
財回利用世俗法律的漏洞,將產權劃歸己有 ,至今不見出資證明或契約
2. 數十年來,台北清真寺之古蹟維護、日常營運、水電費用及各項宗教文化活動,均由台北清真寺基金會全權承擔與支應。出錢出力的是別人,財團回協不但沒照顧,居然還向長期維護清真寺的人追討租金和利息?
3. 搶奪穆斯林的微薄捐款,太過分! 財團回協利用法院強制執行,凍結了基金會快一千萬的帳戶(已扣 283 萬元,還650 萬元)該資金來源皆為台灣穆斯林及外籍移工之微薄捐款,拿走大家的血汗錢,此舉已背離教門。
強烈譴責透過訴訟方式強收利息的惡行
4. 財團回協對外辯稱「清真寺仍可開放禮拜」但錢都被凍結,水電費、環境清潔及宗教教育等費用,資產遭凍結將導致寺務維運陷入癱瘓
光剩一個空殼大門開著,無法提供實質社群服務,如何叫「運作」?
• 第一,拿出證據 停止文字遊戲:請公開說明並提出確切文件,財回到底是怎麼把台北清真寺登記於其名下
• 第二,停止執行,退還善款: 立即停止相關強制執行程序,以維護宗教公益資金之正當用途。
• 第三,切勿畏首畏尾,出來面對群眾: 財團回協負責人張明峻、馬超彥先生及相關管理階層,正面回應全體穆斯林社群,公開透明進行對話與溝通。